南安市执行“六制度”为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保驾护航

23.10.2014  13:05
  

      为有效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行业部门做好“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南安市制定执行六项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一、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每月5日前、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分别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二、宣贯培训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对辖区内高危行业、重点行业(领域)相关人员开展标准化相关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次,企事业单位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不得少于4次。

            三、档案管理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按照行业归类分别建立档案,做到“一企一档”,确保标准化建设每个创建时间节点都有档可查。

            四、督促检查和通报制度,市安委办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每季度组织督查不少于1次,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检查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每月至少1次。

            五、登记统计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每月上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申报数、评审完成数等情况。

      六、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市安委办每月要编发2期信息专刊,推广介绍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好的经验和做法。(南安市安监局林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