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四举措”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

13.05.2015  16:01
  

      南安市四项措施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

      一是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所有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纳入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办理。同时,通过南安市人民政府信息网、政府公告栏等渠道进一步公布安监局行政权力清单,将182项行政处罚项目、8项行政许可项目、8项行政强制措施、8项行政监督检查项目以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行政权力公布于众,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市政府批复《南安市2015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并按照市政府批复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同时,强化对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备案、调整变更、实施等相关情况的督查和通报。

      三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横向联合执法、上下联动执法和执法案件移送机制,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告知、听证、回避、说明理由、审裁分离、集体决定、文书送达和立卷归档等制度,并使用统一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重点行政执法活动规范化管理,着力解决法律法规适用不当、执法程序不当、行政执法文书不规范、事故调查不规范、案卷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南安市安监局林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