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六项措施落实“八打八治”

04.09.2014  18:23
  

      南安市六项措施落实“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是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建立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是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每月至少开展2次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是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在全市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通过南安电视台、《南安商报》和各级政府网站等媒体适时报道专题行的工作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各级各部门要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50”举报电话等工作平台,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四是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每个月收集上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用反面典型警示有关单位,每季度公布的停产停业整顿和关闭(取缔)的企业名单,接受群众监督。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五是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重特大事故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地区,逐级开展约谈警示。对发生1起较大以上事故的,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该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

      六是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较大事故的,严格事故责任倒查,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行业及地区,依法追究乡镇政府及主管行业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南安市安监局  汪晓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