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原副市长李清安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09.12.2016  09:38

  新华网福州12月8日电(连雨欣)据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消息,南安市两名干部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办。

  日前,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同意和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南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李清安(副处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日前,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南安市消防大队大队长郑锦清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