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农机站干部口头验收葡萄园 财政损失50万元

14.10.2014  15:03

  闽南网10月14日讯 一个农机站干部,将农业专业合作社变成了他利益寻租的所在。

  今年43岁的王某加,原任南安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培训站副站长、负责人,南安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今年2月,检方掌握其受贿线索,将其带走调查,发现王某加利用办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培训机构监督等职责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万余元。

  此外,他还在一次葡萄园申请塑料大棚补贴过程中有失职行为,通过了该葡萄园的虚增面积,致财政部门多拨出50余万元补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近日,王某加因犯玩忽职守罪、受贿罪,被南安法院双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3个月。目前,该案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案情】

   1次失职,9次受贿

  王某加的重大失职行为发生在2011年下半年。当时,位于南安丰州镇西华村的嘉华农业合作社葡萄园,申请塑料大棚补贴。为争取示范合作社标准,大棚股东虚增了约50亩的大棚使用面积。由于王某加的“疏忽”,该虚增部分被顺利验收,致财政部门多拨出54万余元的补贴。

  检方还指控,2010年至2014年间,王某加在任南安农业机械管理站培训站负责人期间,利用办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培训机构监督等职责便利,非法收受郑某、颜某等7人共9次贿赂,共计64600元,及面值3500元的购物卡,为上述人员谋取利益。

  法院确认的这份行贿清单包括,南安嘉华农业合作社葡萄园的两名股东、福建省北城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安溪佳友茶叶机械公司、泉州市理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泉州一村贸易有限公司、永春常发农机公司和南安市成功拖拉机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