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单独产权安置房成共有产权 具结书表述模糊
福州新闻网讯 去年底,接到通知高高兴兴选好安置拆迁房后,王先生才发现之前说好的3套独立产权房成了共有产权房。王先生随后与拆迁单位协商,要求将房屋产权分割清楚,但连续奔波了5个月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王先生14日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求助。
模糊的具结书
2007年底,因建设福州绕城公路西北段的需要,项目工程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晋安区新店镇益凤村大夫岭29号进行拆迁。王先生给记者提供的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写明,被拆迁建筑的总面积为217.92平方米。其中,等面积产权调换210平方米,安置房为3套,面积分别为75平方米、75平方米、60平方米。被拆迁人签名为“李世昌 李世松 李元”。
王先生是李元的丈夫,在他看来,所有的问题都出自“具结书”。
14日,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他留下的“具结书”样本的复印件,上面写明了涉及拆迁房屋的位置,总建筑面积等信息。“拆迁前,家庭已经商量、分割好了各自的面积,李世昌75平方米、李世松75平方米,李元60平方米。在签具结书时,我要求分开写,被拆迁工作人员拒绝。他们说不能这样写,因为房屋是一套。工作人员告诉我,3户签署一份具结书,证明是这3户对房屋具有所有权,可以防止将来有第四户要求分割房屋。”王先生告诉记者,在得到工作人员“选房后安置房可以单独产权”的保证后,他们签署了具结书、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然后搬出了老屋。
单独产权成共有产权
一切在选房后发生了改变。
“2013年底选完房后,我突然发现3套房子每套房子名下都是3个人的名字。当初答应的单独产权没有了,3套房子的产权性质成了共有。”王先生觉得受骗了,开始向相关部门信访。
市土地房屋征收工程处在接到相关部门转来的信访件后,在榕地房征答[2014]第001号中答复,“因你三人(李世昌、李世松、李元)当时无法提供权属证明……由你三人共同具结该房屋……该具结经村、镇证明情况属实后于2007年9月27日经村、镇现场公示三日无异议后,你三人与拆迁人签署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签订协议时你本人也在现场,并未提出异议。”
对于这份回复,王先生认为矛盾百出,“协议书上写明2007年9月20日前我们要将被拆迁房屋腾空,房子腾空意味着我们搬走了,这公示给谁看?我根本就没看到公示”。
希望拿到单独产权安置房
“我们现在没有别的要求,就是希望能够将房屋的产权明晰,将共有产权房变为单独产权房。房屋产权不分割清楚,我们没法入住,而且为以后埋下了产权纠纷的隐患。”王先生说。
14日下午,记者来到市土地房屋征收工程处,想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称人员全部都在拆迁现场,领导正在开会。他表示,工程处的拆迁工作都是按照正规程序办理的。记者希望能与该处领导约定采访时间,被这名工作人员拒绝。但他留下了记者的联系方式,说会将此事汇报给领导,领导开完会后将联系记者。但截至昨日20时30分发稿,记者也未接到对方的电话。
(福州日报记者 李峻 黄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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