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房小区变身“动物园” 邻居有苦说不出

13.11.2015  13:20

一只狗没有用绳索拴住,在小区里自由活动。

  □ 闽西新闻网 应瑛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市民在家中养起了宠物,其中,又属养宠物狗的人居多。而在城市中,大部分住宅类型是小区单元房,当饲养宠物遇上小区单元房,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呢?近日,网友“潇洒小姐”在龙岩论坛上吐槽了她的遭遇。

   一栋楼养了5条狗,单元房变身“动物园”

  “潇洒小姐”居住在一栋6层老式小区的单元房的第2层,楼内共住有11户人家。两个月前,楼上的邻居将房子出租给了一对年轻夫妻。这对年轻夫妻带来了两条狗,加上之前四楼五楼养的3条狗,整栋楼宠物狗一下子增到5条。“狗多了,每天午休时间,只要其中一条狗吠起来,其余的就陆续喊开了,交响乐似的,根本没法睡。”“潇洒小姐”说,“尤其我楼上的这两条狗,有一条是大型犬,经常随意跑,在楼下睡着了都会被它惊醒。”

  “潇洒小姐”6楼的邻居也有同样的苦恼。他们告诉记者,每天回家, 要先后经过三户养狗人家的“雷区”,他们把家里的外层铁门关着,里门却没锁,只要有人经过,狗便冲出来往门上扑,还连带一阵狂吠,尽管知道伤不到人,但像经历这样的“突然袭击”,他们表示,还是会吓得不轻。

   小区物业:管理难,无法彻底治理

  “潇洒小姐”表示,邻居们先后都因为宠物引发的各种问题,找过这几户养狗的主人。“每次跟他们反映问题,他们总是态度很好地赔礼道歉,说会好好管教家中宠物,但最后还是老样子。”6楼王女士说道。

  对此,该小区负责物业管理的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有居民来反映过宠物的问题。“我们上门劝说的时候,业主都说会将狗带回老家养,之后再去上门回访,很多都事先把狗带出去溜达,或是悄悄地关在阳台外。”工作人员说,“我们不是执法机构,也不便叫业主打开房门让我们搜。”

   律师: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记者随后向龙岩某律师事务所李律师了解到,目前并无法律明确对小区饲养宠物的行为进行规定,但作为物业公司,可以针对本小区出台相应的合理的饲养宠物细则。“如果所有业主都同意并遵守,那么无可厚非;而如果有业主反对,也并不是强制性的。”李律师表示,“关键要提倡文明养狗,才能使小区邻里生活更加和谐”。同时,李律师提到,若宠物伤了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