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林国闪总监到福州调研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试点工作

17.10.2014  18:07

2014年10月14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林国闪总监带领餐饮处负责人到福州调研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林总监一行在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陈红星调研员陪同下,先后前往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福建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等两家试点单位。林总监详细了解了两家试点单位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试点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现场抽查了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食品存放仓库,详细查看了进货电子台账,就现场发现的问题向酒店提出指导意见;并就福建师范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如何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受权、转受权以及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内控机制等进行现场指导。最后,林总监就如何推进这项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试点单位必须认识到在部分高风险的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对于促进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要将完善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作为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明确试点目标和任务,认真落实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试点单位所在地食药监部门也要做好督促指导工作,主动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试点工作按省局出台的指导意见有序推进。二是着力先行。试点单位要在企业原来管理基础上,进一步理清从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等各个环节的岗位责任、操作规程,形成完善的特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规范,为下一步在全省推广提供典型示范。三是强化保障。试点单位法人代表要高度重视,组织专班、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按照进度,落实好各项试点工作。对于试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反馈属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属地食药监部门要加强跟踪服务和现场指导,确保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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