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文化系统22家单位荣获省级和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10.07.2015  20:38

在厅党组领导下,经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全省文化系统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共有22个单位分别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直机关文明单位。实现了厅党组提出的“力争更多的厅属单位进入文明单位”行列的目标。

荣获省级文明单位10个,其中:厅机关、中国闽台缘博物馆、省图书馆、省艺术馆等省直文化系统4个;福州市文广新局、厦门文化广播影视系统、漳州市文广新局、泉州市文广新局、南平市文广新局、宁德市文广新局等设区市文广新局6个。

荣获省直机关文明单位12个:福建博物院、省文艺音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省文化稽查总队、省昙石山遗址博物馆、省歌舞剧院、福建人民艺术剧院、省实验闽剧院、福建京剧院、省杂技团、省芳华越剧团、福建民俗博物馆和省人民剧场,占省直文化系统单位总数的52%。

(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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