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工作分管领导 及工作人员的统计情况

21.07.2015  10:16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中“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泉州市鲤城区建立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录库,并定期进行更新。2015年统计情况如下:

全区28个行政执法单位及高新区、8个街道共有专(兼)职法制人员114人,其中:分管领导38名,法制工作人员76名。 按机构设置划分,设立专职法制股室的单位有5个,分别是卫计局、行政执法局、住建局、公安分局和工商局,占比13.5%;配备兼职法制工作人员的单位32个,占比86.5%。 按法制工作人员数划分,2人及以上的单位14个,占比37.8%;1人的单位23个,占比62.2%。 按专业构成划分,法学(法律)专业人员39人,占比34.2%,其中分管领导10人,工作人员29人。 以上统计数据均不包括区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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