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窗口”标准版金融保险服务在我省顺利开展试点

06.05.2019  01:50


4月18日,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牵头建设的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在北京、广东、上海、天津、浙江、安徽、福建、海南等地区开展金融保险服务功能试点。


我省作为首批试点省份,按照“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原则,于4月24日迅速部署上线金融保险服务功能,实现了银行签约、开户预约、用户绑定、国际结算、融资贷款、汇总征税保函等银行服务及服务签约、小微投保、索赔申请、投保咨询等出口信保服务,目前已有中信保、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


自2017年以来,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积极拓展金融服务功能,在外汇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不断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共商共建,相继与中行、农行、工行、建行等14家银行签订了互联互通合作备忘录,既满足外汇监管和服务创新要求,又降低企业及金融机构的贸易风险,推动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形成金融服务和实体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2018年,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继在全国率先上线了出口信保和收付汇信用证业务,并试点分段担保等功能之后,于今年一季度再次打造新亮点,上线推出了贸易真实性核查与融资登记系统,该系统是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合力在金融服务领域打造的又一重要成果。


下一步,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模块建设,推动实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金融服务的深度协作和标准化,让进出口企业能切实感受到全流程的金融服务,改善营商环境,构建口岸智慧金融服务生态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