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首家”三合一”场所被处罚

27.07.2017  02:12
     近日,位于华安经济开发区家俱城的一家宗华摩托车行因存在消防“三合一”违法行为,被消防部门处以罚款。

  据悉,华安经济开发区在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活动时,发现该摩托车行二层阁楼设置了4间宿舍和1间厨房,且没有任何防火隔离措施,属于典型的“三合一”场所。开发区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但业主除了配备零星几个消防器材外,其余隐患仍屡教未改,且一层安全出口锁闭,疏散通道严重堵塞,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为确保消防安全,开区及时上报消防大队,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经调查取证,该车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存在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二款规定,依法责令该车行迅速进行整改并处罚款11300元。(华安县安监局 郑莉玲 黄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