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迅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27.05.2015  22:41
           日前,华安县安监局召开全局会议,提出五项要求迅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

      一是迅速传达贯彻学习。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习讨论,并传达至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督促各级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学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深化十个安全专项整治。4月份,全县已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27家,排查隐患115处,整改110处,整改率95.65%。近期将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进行再强调再加温,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力构建县政府部门、企业两大责任体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目前全县9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99个村居全部制定出台,实现“五级五覆盖”;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突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行业领域和主要水利设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部门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精心部署,强化应急值守,切实做好防汛抗灾工作。

      五是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转变服务理念,创新服务举措,主动上门服务,积极帮助、指导企业解决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过程中遇到的安全生产问题。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四风”问题治理,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转变工作作风,坚守红线,杜绝慵懒散、虚假浮等作风问题。(华安县安监局郑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