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9.01.2016  16:29
  

      去年以来,华安县全力推进《华安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细化各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组织保障有效。出台《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通知》和《华安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县委、县政府、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研究修订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明晰细化各成员单位职责;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指定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联系挂钩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覆盖乡(镇)、村(居)。在制定出台《华安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基础上,完成乡、村两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目前,全县9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99个村(居)全部实现 “三级五覆盖”,覆盖率100%。

    三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覆盖企业。积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学习宣传贯彻活动,督促126家规模以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是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到位。县政府出台文件,将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并纳入全县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体系,落实“一票否决”,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零控制,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和有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

    五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去年共完成三起事故的调查,依法依规对相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1.988万元,追责相关人员1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华安县安监局 黄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