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安监局荣获漳州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05.08.2015  20:57
  

        8月3日,华安县文明办向华安县安监局授予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牌匾,这是该局首次荣获此项殊荣,标志着全县安监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自2012年开始进行文明单位创建以来,华安县安监局以“争当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宣传教育、服务型机关建设等文明创建活动,先后荣获“全市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漳州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先进单位”、“福建省安监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及县级平安先行、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下一阶段,华安县安监局将坚持把“市级文明单位”这一荣誉作为促进机关自身建设的动力,紧紧围绕强化基层,打好基础,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认真发挥指导协调、综合监管、督查督办的职能作用,不断将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引向深入,为建设文明华安作出积极贡献。(华安县安监局黄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