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23.12.2021  10:40

华安县地处闽南“金三角”北端,素有“北溪明珠”的美誉,是世界文化遗产地、漳州唯一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同时,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华安县积极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成为新兴的投资创业热土。

近年来,华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辖区企业健康发展,获得了辖区企业的认可。

上门服务

精准对接企业需求

感谢法官们上门和我们座谈,倾听我们的心声,送来‘普法大餐’。”台企佺美茶业华安厂的台胞李松桥向到访的法官表示感谢。这是11月10日,华安县人民法院生态庭法官一行到企业开展送法上门的一幕。

此前,华安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经常性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定期走访,问诊需求是该院延续多年的“惯例”。据悉,今年来,共有员额法官及司法辅助人员75人次走访企业46家,精准对接企业的普法需求。针对企业风险防范的重难点问题,有所侧重地对合同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商业秘密及刑事法律风险等涉及企业经营的法律知识进行以案释法;解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法规,并对职工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问题及纠纷解决进行释法答疑。同时,向企业员工赠送《民法典》《劳动法》以及反诈骗宣传手册等材料800多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00多人次,帮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守法用法的意识,切实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

绿色通道

一体办理涉企案件

7月19日下午,华安法院以快立、快审、快结的方式顺利调解了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仅两个小时。

被告袁某、林某于5月12日与原告漳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并支付首期购房款26万元。合同签订后,被告未能顺利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致使无法履行合同付款义务。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

沙建法庭受理该案后,经办法官立即阅卷,并敏锐地发现案件突破点:原来双方经协商已于7月18日签订了《解除预售合同协议书》,现为办理该合同的登记备案撤销手续需要起诉至法院。经办法官随即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经过1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一次性退还被告已付首付款26万元,案件圆满解决。

搭建桥梁

完善府院联动机制

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是解决破产审判的有效途径,可以为优化资源配置、盘活企业资产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11月16日上午,华安法院推动召开华安县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及“执行合同”指标府院联席会议,华安县政府、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参加。会议就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设立破产援助基金等问题进行研究,并达成共识。

通过推动,华安县健全完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华安法院还牵头起草《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各相关单位提出意见。同时,为保证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和破产清算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促进破产案件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设立破产案件管理人援助基金,由政府财政拨付专项资金。

此前,该院就发挥破产审判职能,成功处置一起破产案件,将高耗能企业出清,实现“腾笼换鸟”,推动能源高耗型企业破产注销,促进华安县产业结构绿色优化升级。

华安县利南硅业有限公司原是一家原材料加工企业,每月耗电量高达几百万元,属高耗能企业。在华安法院受理该公司为被执行人案件时,发现公司资不抵债,遂在执行中启动“执转破”程序。在破产清算中,该院采取灵活处置措施,通过网上公开拍卖与现场竞价拍卖相结合、动产与不动产分开拍卖相结合、缩短拍卖公告期限实现及时处置等方式,历经10次拍卖将所有财产变价和分配完毕,至此该案的破产程序宣告终结。

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法院工作的责任,也是义务。华安法院持续发力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在服务营商环境中的职能作用。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