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新《环保法》执法检查

29.09.2015  19:05

9月28日,华安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就华安县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新《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后,察看了华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漳州晶洁辉陶瓷新材料有限公司、华安县利南硅业有限公司等地的环保设施及相关工作情况。

检查组指出,要进一步加大对新《环保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发挥群众主动性;要以九龙江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为重点,确保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落实;要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以更加认真务实的态度,更加昂扬的斗志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实现“碧水蓝天”工程,创建和谐美好的新华安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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