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副主任王剑华到漳州督察调研创新供销合作社服务机制工作

14.07.2017  19:51
      7月10日—13日,省供销社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剑华到漳州市芗城、龙海、诏安、漳浦等县(市、区)督察调研创新供销合作社服务机制工作。
      王剑华副主任一行先后深入诏安县红星供销社、联兴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供销和鑫果蔬专业合作社,常山产业园项目,漳浦县供销社腾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土供销社,漳州市一枝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龙海市角美供销社等实地调研,并在漳州市社、漳浦县社召开2场座谈会。
      王剑华副主任对漳州市供销社系统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要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贯彻落实好中发〔2015〕11号、闽委发〔2016〕6号文件精神,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有关县(市、区)尽快出台《实施意见》,努力推动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地。要扎实抓好全国总社总结的11项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确保试点经验落地生根,产生实效。二要大力拓展经营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稳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三要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改造。要按照“五有”要求,分年度、有计划地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积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夯实供销社基层组织基础,不断密切与农民在组织上、经济上和服务上的联结。四要积极发展电子商务。要结合当地实际打造各具特色的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实体网点信息化改造和乡镇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努力推进农副土特产品线上线下融合。五要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普及和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有利于提升供销社的社会知名度,提高供销社的整体竞争力和内部凝聚力。各地供销社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培训,大力普及和规范使用标识。
      漳州市供销社主任欧阳圣、省社合作指导处负责人等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