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土地经营改革 拟建2千家规范化农民合作社

25.05.2014  10:19

    福建省农业厅近日出台《2014年农业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今年全省土地流转面积要达400万亩,建设2000家规范化农民合作社,认定100个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完成全省871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

    开展土地经营改革,对粮食产能区内土地经营权连片流转100亩以上种植水稻的经营主体,每亩奖励100元。

    开展土地确权登记,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今年在9个设区市各选择2个乡镇,平潭综合实验区选择1个乡镇,76个涉农县(市)各选择2个建制村开展试点。力争今年完成农村土地航拍调查工作。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配合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示范社、规范社开展抵押担保和信贷投放,安排资金给予适当贷款贴息。

    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引导龙头企业积极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户、合作社以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

    出台认定管理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力争将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结合,明确家庭农场享受与农民合作社同等扶持和优惠政策。

    今年选送1.2万名村主干、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参加专项培训。安排1000万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25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今年完成871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招聘500名高校涉农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县乡农技推广机构。

    减轻农民负担,严格执行村级组织“零接待”制度,重点监管各种乱收费问题。

    (记者 邱泉盛 赵铮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