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1日召开

12.04.2016  08:20

  福州新闻网4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2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将于4月21日召开,会期两天。

  会议建议议题是: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新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道路交通建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榕台青年交流与合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福州市环境总体规划(2013~2030)(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3件议案办理意见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及《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审议《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审议《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增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