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认真学习贯彻福建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培训班精神
3月30日,省民政厅党组书记赖军主持召开厅党组会议,专题组织传达学习贯彻福建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培训班精神,研究推进法治民政工作。会议强调,推动民政事业发展,需要法治提供全方位保障,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要求,必须把依法行政作为民政部门履职的基本方式。要把这次专题培训班和尤权书记在培训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民政厅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法治民政的重要工作指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抓好全民普法工作落实。学法知法,才能心明眼亮。全省民政系统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好普法宣传教育,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厅党组工作总体规划,将法治知识学习纳入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和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常抓不懈,特别是要抓好民政工作现有法律和规章的学习和运用,切实提高民政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抓好民政立法工作落实。随着时代的发展,民政工作的面不断扩大,现有一些民政工作法律、规章已适应不了今天民政工作发展的法治需求,要积极修订完善现有的民政法律、规章,研究制定推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所急需的新法律和规章,为推进民政工作落实提供新的法律依据,让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三是加强民政法制机构队伍建设。要配齐配强全省民政系统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将精通法律业务、工作能力强、敬业精神好的法治专业人才选配到法制机构队伍中来,并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自训、送上级培训和开展法治讲座等形式,多渠道培训民政法机构人员,不断提高民政法制机构人员依法行政、执法的能力。四是领导干部要在推进法治民政工作中作表率。全省民政系统的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省和法治民政中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坚持按“法无受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用权、依法办事,用自身学法、用法、守法的模范行为来带动和推进依法治省、法治民政工作落实。(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