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30日上午召开,会期一天。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为民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鄢萍、陈春光、关瑞祺、肖华、李凡、李永祥,秘书长林颖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赵学峰,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丁仰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上午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首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市人大常委会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扎实做好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要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要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着力推动“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部署上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这一主题,聚焦“十四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找准人大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全力打造新时代有福之州幸福之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城市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还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和2021年为民办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的综合报告。听取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原则通过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决定提请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日程草案、主席团及有关人员名单草案、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议案办法草案,决定提请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会议审议;表决通过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14件议案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决定印发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全体代表。
第一次全体会议后进行了分组会议,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和2021年为民办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午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福州市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进行人事任免。
会后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解读培训会,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高校专家作情况通报及专题讲座,为提升大会审议质量做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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