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落实《十二条》 编写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可研

18.09.2014  13:37

9月15日至18日,福建省气象局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在闽侯县气象局,编写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要求。省局局长蕫熔、副局长魏应植到编写现场作具体指导。

在编写现场,董熔对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可研编写提出要求,一是项目建设要与“十二条措施”相对应,并落实到具体内容,分系统可研编写要与总项目名称有机联系;二是既要分清项目界限,又要与“十三五”规划、预测预报能力等项目建设有机结合;三是硬件建设要“”,软件建设也要“”,要在如何提升技术能力上下功夫,瞄准前沿目标、加大投入力度;四是要密切关注国家级技术发展动向,加强技术合作,做好吸收和应用工作;五是要加强调研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视野思路,通过科学论证,切实做好顶层设计。

魏应植副局长根据董局长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别给预报、服务等编写小组做具体指导。

据了解,“十二条措施”出台后,福建省气象局第一时间转发文件提出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要求;对十二条措施进行细化分解为56条具体任务,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处(室)和责任单位,发文到全省各气象部门。随后,组织相关领域专家集中编写气象现代化建设项目可研,组建了综合观测、预报预警、气象服务、基础设施、科普宣传等五个小组进行细化的任务编写。(省局现代办、宣科中心汤珺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