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回放
人大代表视察污水管网建设。 周松 摄 |
人大代表开展生态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调研。 孙征宇 摄 |
人大代表与社区居民座谈 。肖小环 摄 |
编者按: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省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29件、建议863件,涵盖了我省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各承办单位遵循法定责任和义务,对人民负责,认真办理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程序越来越规范,督办越来越有力,效果越来越明显。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在即,在此,我们选取一年来部分议案、建议及其办理情况进行回顾。 以立法规范家庭旅馆发展 【背景】近年来,自助游不断增多,游客的住宿观念也相应发生改变,家庭旅馆以其灵活的经营方式、浓厚的生活气息和相对低廉的价格等特点受到旅游者的青睐。同时,家庭旅馆对增加旅游地的旅游接待设施、丰富旅游内容、增加就业、提高居民收入、传播文化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家庭旅馆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管理不规范、特色不突出、营销模式落后、安全隐患较多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家庭旅馆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加以规范。 【建议】魏刚等10位代表提出“关于制定《福建省旅游定点家庭旅馆管理条例》”的议案,建议通过立法加强管理,明确家庭旅馆申请审批程序、管理责任主体、规范市场秩序,明确监督主体和责任等。 【回复】该议案由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办理。《福建省旅游管理条例(修订)》已交由省旅游局负责起草。财经工委建议将家庭旅馆纳入我省旅游管理条例调整范围,对家庭旅馆的监督、管理、相关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财经工委将根据工作职责,在初审中充分考虑代表们在议案中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相关规定。 完善补偿机制 提高基层医务人员待遇 【背景】近年来,我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但基层医疗机构卫技人员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素质不高,编制矛盾突出;基础设备缺乏,发展后劲不足;资金投入不足,补偿机制不合理;绩效管理机制措施不完善,无法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等问题依然存在。 【建议】马旭东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的建议》,建议增加财政投入、完善补偿机制,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拓宽基层医疗机构人才招聘渠道,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待遇,创新绩效管理模式。 【回复】该建议由省卫计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分别办理,代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去年以来,我省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一是推进基层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将构建基层医疗服务网络作为深化医改的主要任务之一;选定13个试点县(市、区)开展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试点;建立乡村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县(市、区)制度,并将适用范围扩大到85个县(市、区),进一步转变基层服务模式。经积极争取,三明市获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同意增补为国家基层卫生综合改革重点联系点。二是完善投入和补偿机制。去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2.98亿元,较2013年增长36%;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年人均30元提高到35元;将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所逐步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研究制定《福建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偿参考标准(2014年版)》调整项目补助水平,合理拨付补助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率。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继续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和转岗培训计划,扩大医药卫生类专业招生规模。为吸引医学人才到基层工作,去年为50个县选派和招聘特岗医师共400名,招聘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3万元,选派的补助标准保持每人每年2万元,省财政按80%补助。为改善基层医务工作者待遇,去年起在按原标准发放农村卫生院卫技人员奖励金(月人均300元)的基础上,各级财政按照乡镇卫生院编内卫技人员月人均100元新增财政补助,由乡镇卫生院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严守耕地红线 统筹村镇规划 【背景】近年来,我省在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但是,目前农村占用耕地违法建设行为有所抬头,在沿国省道、乡村公路两侧占用耕地建房,不批自建、少批多建等违法建房现象比较突出。 【建议】苏雪红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保护的建议》,建议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对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责任,实行问责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做好普法教育和知识培训;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农村建房模式,合理统筹安排农民的建房用地,探索农村宅基地置换的办法,出台土地增减挂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建立耕地保护长效机制,探索研究建设用地批前审查、批中会审、批后跟踪、建后验收的全程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和加强乡(镇)、村基层土地执法监察网络建设;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用地行为,从重从快查处重点违法用地行为。 【回复】该建议由省国土厅独办,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一是出台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去年11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意见》,明确要求严守耕地红线。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每年年初,省市县乡四级政府层层签订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并将考核情况与下一年度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申请审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分配挂钩。三是注重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基本农田一经划定就实行永久保护,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符合法律规定的,须报国务院审批;省级财政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对基本农田给予补助;2014年下达补充耕地建设任务11.85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103万亩,目前正在抓紧推进项目实施、验收工作。四是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省政府办公厅去年9月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村镇规划,加强自然村村民建房规划引导,科学使用建设用地。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将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的宣传和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同时充分利用“地球日”“土地日”开展宣传活动,使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的观念深入人心,落实到行动。 加大培训完善服务 促进残疾人公平就业 【背景】由于残疾人劳动能力有限,就业面狭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自身所掌握的技术技能有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够注重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部分残疾人依赖政府社会保障等原因,造成了残疾人就业难问题。 【建议】钟陶秀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建议》,建议明确任务目标,各有关部门应将残疾人就业纳入就业工作的总体规划,完善残疾人就业政策体系和各项保障措施;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培训效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组织残疾人参加就业培训,鼓励民办培训机构参与残疾人技能培训,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人因人施教,因需培训;制定扶持政策,建立长效机制,鼓励社会依法兴办有利于残疾人就业行业,细化一些鼓励措施,制定和实行资金扶持,为残疾人开发并安排更多适合的工作岗位;创建更多行业,提供不同岗位,适当扶持开设爱心商店、爱心超市等让残疾人经营和就业;加强检查指导,宣扬先进典型,对支持残疾人创业就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应予评奖表彰,激励全社会爱心奉献。 【回复】该建议由省人社厅、残联分别办理,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我省自2011年起连续4年将扶助残疾人就业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持续推进有关工作。一是出台扶持政策。去年9月,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的意见》,省残联等8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在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自主就业、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等方面提出具体、实在的普惠性扶持措施。二是完善就业服务。全省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置了残疾人专门服务窗口,免费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职业介绍、信息咨询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持续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2013年以来全省共实现残疾人新增就业24325人。三是加强职业培训。根据我省《关于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根据残疾人就业需求组织培训;鼓励和支持有关机构和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残疾人,按规定发放职业培训补助;对参加社会化考评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四是促进公平就业,继续落实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氛围,努力消除残疾人就业歧视倾向,促进残疾人公平就业。 推进立法完善服务加强“狗患”管理 【背景】不文明养狗的行为引发犬只排泄物污染环境、易伤人、叫声扰民等问题,城市“狗患”引发了不小的社会问题。 【建议】黄乔生等3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城市“狗患”问题管理的建议》,建议完善制度,提供方便居民登记的一站式社区服务,提高养犬办证率;加强服务供给,整合执法力量;提高人群素质,强化宣传执法。 【回复】该建议由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农业厅、住建厅分别办理,代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养犬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一是推进立法工作。省政府将《福建省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列为2014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起草单位已将条例送审稿报送省政府。按照立法程序要求,省政府法制办正在开展立法调研、征求意见、协调论证等工作,修改完善有关内容,拟列入2015年省政府立法计划预备项目。二是完善服务管理。各地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积极增加狂犬病定点免疫网点,授权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和乡镇兽医站开展狂犬病免疫工作,发放免疫证,建立免疫档案。特别是厦门市设立了“养犬办证一站式服务点”,提供咨询、犬只登记、免疫、缴费、芯片注射、发证的“一站式服务”。省直有关部门还针对饲养大型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伤害他人等违法行为,多次联合开展查处活动。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公安、农业等部门广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进社区等宣传活动,促进社会力量参与管理,提高群众依法养犬的自觉性,营造文明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 政策项目齐支持打造泉州“海丝”经贸文化先行区 【背景】泉州是我国唯一获得联合国认定的“海丝”起点城市,经济基础扎实,素有“民办特区”之美誉,被列为全国18个改革开放典型地区之一。泉州也是国家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和省级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已在全国率先开展多领域改革试验,成功当选中日韩首届“东亚文化之都”。 【建议】黄少萍等6位代表提出《关于支持泉州建设海上丝绸之路经贸文化合作先行区的建议》,建议支持泉州申报“海上丝绸之路”经贸文化合作先行区;支持泉州承办由省政府与国家有关部委、相关国际机构联合主办的,旨在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国家经贸文化旅游宗教合作的国际博览会;帮助发起建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城市联盟;给予航道建设资金支持;争取设立秀涂保税港区;争取“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申遗。 【回复】该建议由泉州市政府、省发改委、商务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分别办理,代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我省认真贯彻国家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部署,努力在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中发挥先行作用。一是出台支持政策。去年8月,省里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的实施意见》,将泉州市定位为“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经贸合作与文化交流中心”,并将该市11个项目列入全省战略部署;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衔接,力争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战略规划中体现泉州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二是协助推进项目。省里已核准泉州湾秀涂“人工岛”起步工程4个5万吨级泊位并批准初步设计审查,为设立秀涂保税港区奠定硬件基础;省级及以上财政去年共下达泉州湾深水航道二期工程建设补助资金2880万元;做好洛阳江、晋江中下游航道维护疏浚工程的行业指导和技术支持;洽请国家文物局领导和世界遗产专家莅临我省现场指导“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组织实施《“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保护规划》,为宋代海船保护等项目争取2014年度国家文物保护重点专项补助资金900万元。三是抓好工作落实。泉州市已成立先行区建设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和联络组;抓紧研究出台贯彻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战略的行动计划,衔接国家和省里的部署;委托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编制《泉州建设海上丝绸之路先行示范区战略规划》,争取更多内容转化为国家事项;发起建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城市联盟,去年11月下旬举办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品牌博览会、“海丝”九城申遗工作联席会和文化遗产精品联展,打造文化经贸交流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