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正式发布

08.06.2016  17:28

  4月2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对外正式发布《福建省“十三五”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标志着福建省“十三五”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正式启动。

  《规划》认为,“十二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防灾减灾设施和能力建设力度,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成效明显,较好完成了“十二五”防灾减灾专项规划明确的主要目标任务。

  《规划》强调,“十三五”期间,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结合、工程措施与能力提升相结合、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全面构建“体制机制健全、工程设施配套、灾情监测有力、物资储备充足”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重要支撑与保障。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着力项目引领,加强“防洪防潮保障、水资源安全保障、山洪与地质灾害防治、海洋渔业防灾、林业防灾、有害生物防控、气象预警防灾、防震减灾、综合减灾和应急指挥救援”等十大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的防灾减灾工程项目,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规划》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减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强《规划》过程监控,严格组织《规划》绩效考评,切实提高《规划》实施成效。

 

(省厅救灾处 刘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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