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纠纷调解成功率100%从何而来

05.06.2014  18:54

□本报记者张亮赵红旗

摆花圈、设灵堂、堵门堵路、上网炒作——患者家属的过激行为一度困扰着医疗单位和综治部门。河南省洛阳市综治办调研发现,患者家属通过“”来解决纠纷的主要原因有:通过诉讼解决时间长,且要缴纳诉讼费;卫生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是“父子”关系,对行政处理的公正性抱有疑虑;病历等资料掌握在医院,责任划分对医院有利。

2012年10月30日,洛阳市成立由市综治办牵头,市卫生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参加的市医疗纠纷调解处置中心,作为专业调处全市各级各类重大医疗纠纷的机构。

医调中心在调解的基础上着重增强了处置功能,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对接融合,‘医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洛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沈庆怀近日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医调中心运行一年多来,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520人次,受理医疗纠纷案件220件,成功调解213件,正在调解的7件,医患双方的满意度创近年来最高。

医调协议可一日兑现

早在2009年11月,洛阳市政府就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并于2010年1月组建了全省首家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市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患纠纷。

虽然一大批医疗纠纷得以解决,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原有工作模式难以适应新的工作需求。”洛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尤清立坦言,一是现场处置功能缺失,对“医闹”打击力度不够;二是诉调对接机制不完善,缺乏与司法调解、案件审理的有效对接;三是相关部门协作配合不畅。

2012年10月30日,洛阳市挂牌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处置中心,明确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来保障,洛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尤清立担任医调中心主任,并抽调8名品质好、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作为专门工作人员。市综治办牵头设立了派驻医调中心巡回法庭和公安警务室。

医调中心吃上‘皇粮’,从单一的人民调解步入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结合的模式,处置医疗纠纷更有权威了。”尤清立说。

在提高调解效率和减轻群众诉累上,洛阳市明确规定,将原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入市医调中心。市中级法院指定医疗纠纷巡回法庭受理城市区所有医疗纠纷案件。凡能通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的纠纷,由市医调中心主持并达成调解协议,对超出人民调解权限的纠纷,在市医调中心调解的基础上,通过巡回法庭进行司法调解,通过司法调解仍调解不成的案件,由巡回法庭依法判决。

如今,洛阳市医调中心承担着100余家一级以上医院的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达成的医疗纠纷调解协议,凡涉及赔偿的,均能在一个工作日内兑现,既有效解决了医院苦恼的“医闹”现象,又有力保障了患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