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研究深化医教协同 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

22.11.2017  09:38

   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十三五”时期全省高等学校设置,全面提升高等教育整体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多样化高等教育的需求

  ●研究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体系、缓解医学人才紧缺

  ●研究进一步做好有关“放管服”改革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拟修改33件、废止164件

  ●明确省级行政执法主体,及时公布并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决定对应取消省级行政许可事项15项,要求进一步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明确《福建省定价目录(2017)》,放开部分定价、下放管理权限、缩小定价范围,推进定价公开透明

  21日,省委书记、省长于伟国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十三五”时期全省高等学校设置,通过《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有关“放管服”改革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所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结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明确省级行政执法主体;决定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通过《福建省定价目录(2017)》;研究《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要求,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以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为主线,科学规划“十三五”时期全省高校设置,形成层次结构科学、科类分布合理、区域布局恰当、资源优化配置、服务定位明确的高等教育结构体系,全面提升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整体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多样化高等教育的需求。

  会议指出,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是建设健康福建的必然要求。要加快医学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医教协同体制机制,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使用激励机制。从2018年起,本科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专业均安排在一本招生,提高生源质量。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医学教育体系,缓解医学人才紧缺,培训住院医师、全科医生1.2万人以上。

  会议明确,省政府及其办公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主要内容与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相抵触,或与国务院改革决策涉及的已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废止;文件部分内容有相抵触或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废止。清理后,拟修改33件、废止164件。要对现存的有效文件进行科学梳理,便于企业和群众查询知晓。

  会议指出,确认和公告各级行政执法主体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力抓手。要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对行政执法主体和相关信息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公开、更新信息。

  会议要求,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部署要求,将国务院决定取消的40项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涉及我省的3项予以取消,将国务院决定取消的1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予以取消。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责任清单,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会议要求,要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价格机制改革,通过放开部分定价、下放管理权限、缩小定价范围等方式归类、合并定价项目,加强价格后续监管,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记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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