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改提供组织保证 厦门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在全省率先完成

11.03.2015  10:44
  截至目前,厦门市卫生计生委16个内设处(室)和机关党委全员到岗到位,在全省设区市率先完成了机构整合。目前,厦门已全面推进了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工作,并在体制和机制创新方面先行先试,比如厦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模式得到了国务院医改办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评价。

  前不久,按照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福州召开,全面启动实施我省深化医改综合试点方案。省领导强调,医改牵一发而动全身,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总体设计。

  自去年9月率先在全市机构改革中挂牌成立后,厦门市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福建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不等待、不观望,率先启动改革,做到早摸底、早动员、早谈心、早调研,边工作、边磨合,卫生计生机构改革有条不紊快速推进。

  在职能转变方面,厦门市卫计委突出“简政放权”。卫生计生行政审批涉及范围广、业务量大、专业性强,在原机构中分布在各处室,审批环节多,流程复杂。此次“三定”方案,将审批处加挂在政策法规处中,集中管理,简政放权,取消了二次供水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放射工作人员证发放,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和除四害机构备案5项审批事项;下放了9项审批权力,把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不含设床位的专科医疗机构)的设置许可审批权和护士执业首次注册、重新注册、遗失补办、旧证换新证、注销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权下放至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环节缩减、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时限压缩,把更快、更高、更优的服务带给群众。

  同时,厦门市卫生计生委在“三定”方案的设置上体现了“融合”。“三定”中,除综合处(室)外,保留了主要业务处室,确保业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对职责相近的处室进行整合,如妇幼健康服务处、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处的设置就将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职能统筹考虑,充分整合;妇幼健康服务处把卫生计生的职责融为一体,融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管理妇幼卫生、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的管理工作,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实现了卫生计生机构融合、资源共享。在人员的配备上,卫生、计生工作人员交叉互补任职,全委机关35%工作人员进行了交叉互补任职,实现了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的相互补充、相互融合。(蒙牛 黄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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