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医药专业人才培养,今后三明市公立医院的中医药专业人员基本工资将由财政核款,彻底结束“以药养医、以西养中”的窘境;近日,三明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2016—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政办﹝2016﹞44号),确定6大发展目标,推出12项重点任务,强化各项保障措施,营造政府重视中医药、扶持中医药,百姓信任中医药、依靠中医药的医疗服务氛围。
医院不再为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专业人才而感到负担
目前,本市医院中医药人员工资大部分是财政核补,不可否认存在着“以药养医、以西养中”的情况,对于医院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人员存在一定的顾虑与局限性,为此,方案明确要求要强化投入保障,切实落实对中医药的投入倾斜政策,全市公立医院中医类在编专业人员的基本工资由当地财政核拨。对吃上“皇粮”的中医药专业人员,主管部门要对其中药的使用率和中医诊疗手段的应用进行考核,确保其姓“中”不姓“西”。
新进中医药人员将由医院自主招聘
将中医学等相关专业列入年度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由医院自主招聘。要求公立医疗机构在人才引进和招聘时应向中医药人才倾斜,每年新招聘中医药专业人员占新招聘人员的比例达到10%以上,建立中医临床会诊带教制度,加强对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培养,构建一、二、三级执业中医师人才梯队。市、县两级政府对每年新招到市、县公立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由财政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人才培养补助经费,其中,本科生2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毕业生5万元。
将在中医药学术交流与研究经费上予以保障
要求全市各级中医事业费占医疗卫生经费的比例逐年提高,支持中医药行业学会工作,将中医药学术研究、交流、继续教育、继承与创新等工作纳入财政年初预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统筹资金设立“创建中医药综合实验区改革”专项经费300万元,重点用于中医药康复设备添置、中医类别人才培养、康复适宜技术培训、中医药文化传播以及部分低收入人群免费康复补助。
加大医保基金扶持力度
在医保基金支付“中药饮片药事服务费”、“中医辨证论治费”的基础上,加大扶持力度,适当提高中医康复诊疗项目的收费标准,逐步将非药物中医治疗项目列入门诊统筹,扩大中医康复在城乡居民医保中的支付范围。对于有自付比例的中医诊疗技术项目降低或取消门诊和住院自付比例,对具有治疗特征的中医康复诊疗项目门诊由基金统筹支付30%以上,提高基层就诊个人报销比例,引导患者到基层接受中医康复服务。(三明市卫计委 李贵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