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中的“福建名词”

03.05.2017  11:31

  在深化医改的道路上,福建一直“扛着大旗”。在两年多的医药卫生改革中,福建大刀阔斧,大胆尝试,创造了不少具有福建特色的医改新鲜词。看完这组“名词解释”,秒懂福建医改。

  那些你不能不知道的组织:  

  “一委两会”:

  改革之初,福建省建立了“三个一”医改领导体制,即一个医改领导小组,负责医改政策制定与决策,福建首创了由省委书记任医改领导小组组长、省长任第一副组长的组织构架;一个领导分管卫计、医保、药品流通“三医”工作,并负责医改策划与统筹协调,这是福建三明医疗改革首推的做法;一个组织机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下称医管会),负责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的具体实施。

  “一委两会”是在福建省医改领导小组领导下设立的医改领导体制,“一委”指的是省卫计委,“两会”分别是省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自此,改革最关键的两个领域——医管和医保就有了组织保障。

  “医管会”:

  医管会全称“福建省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代表福建省政府对省属公立医院的资产、财务、人事、薪酬、绩效、管理目标、政策投入统一实行决策和监督,改变了以往省属医院多头监管,监管缺位错位的局面。

  可以说,医管会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大管家”,推动着薪酬分配制度、院长年薪制等各大改革事项落地。

  “医保办”:

  医保办是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药品采购、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生育保险、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等都归它管,还有着监管医院、医生、药品流通和服务、价格的四大责任。

  在医保办成立之前,福建医保管理“九龙治水”的局面造成了监管医院职责不明、药品采购责任不清和医疗价格调整滞后的现象。在将药品采购、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职能并入省医保办公室之后,群龙无首的情况消失了,各方利益在一个框架下平衡,医药资金链条在一个平台上衔接。

  那些与你息息相关的政策:  

  “药价保”:

  如果说医保办是医保改革新的管理机制,那么“药价保”联动就是公立医院新的补偿机制。

  要实现“腾笼换鸟”,就必须把买药、用药、付费等环节从分散管理变为集中管理,实现医保相关职能由一个机构统筹,让“埋单”的人来管“点菜”,让管钱的人来管医疗行为。

  福建省在“三保合一”的基础上,将卫生计生部门的药品采购和物价部门的医疗价格管理职能并入医保,“药、价、保”三者联动,使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得以建立。

  2016年下半年,利用药品招标、医院控费等腾出的费用空间,福建省对省属15家医院进行了3次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不仅增加了医务人员的收入,还遏制了药品购销领域的药价虚高现象,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药品联合限价阳光采购”:

  福建以医保支付结算价为基础,推进药品采购改革。福建省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参加福建药品(耗材)联合限价阳光采购活动的药品生产、流通(配送)企业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必须通过省政府设立的非盈利性药品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平台进行药品采购。

  联合限价阳光采购药品挂网价格为医疗机构采购最高限价,鼓励医疗机构在平台挂网价格的基础上,与企业进行带量谈判议价,激发医院挤压药价、节约开支的内生动力,推动将个人灰色收入转为医院阳光收入。

  改革后,省医保办被赋予监管医院、医生、药品流通和服务、价格的四大责任,约束和规范医疗行为的监管合力得以形成。

  “按病种收费”:

  对患者住院期间所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进行按病种收费,在此基础上,配套医保付费政策,参保人员发生的病种费用,医保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结算,并根据医院等级和诊疗水平分别确定各类参保对象的个人负担比例和统筹基金支付比例。4月1日起,省属公立医院首批100个病种已正式推行;年内将在全省全面推开按病种收费,病种数要达到600个。

  去年底,福建省开展了100个按病种收费改革。今年,福建省还将确定500个以上病种,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改革范围,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按病种收费不仅解决了过去医院按项目付费带来的乱收费现象,从源头上缓解了医患关系,也提高了医保的支付效率,还让医保从管保险回归到为群众管健康的正确定位上。

  “三师共管”:

  “三师共管”模式在厦门首先开展,是指由医院专科医师、基层家庭医师和健康管理师共同组成的医疗团队,为患有慢性病/多发病和一些常见病的患者群服务。团队中,一名全科医生落实、执行治疗方案,进行病情日常监测和协调双向转诊,一名健康管理师侧重居民健康教育和患者的行为干预,一名专科医师负责明确诊断与治疗方案和指导基层的全科医师。

  “三师共管”以“患者愿意去、基层接得住、医院舍得放”的分级诊疗模式为切入点,以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联动为基础,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解决了城市就医的“最后一公里”。

  那些发生在医院的改变:  

  “院长年薪制”:

  医改之后,医院院长代表政府管理医院,工资由政府发放。院长目标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管理绩效年薪两个部分构成,通过建立院长绩效考核体系,让考核结果与院长个人年薪和医院工资总额挂钩,而且“先考核,后兑现”,提高医院管理者的积极性。

  “创双高”:

  1月8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即创建高水平医院和高水平临床医学中心及临床重点专科工程。选择省立、协和、附一医院等3所省属三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作为高水平医院的建设单位,在12所省属三级医院建设21个临床医学中心,在省市三级医院建设60个临床重点专科。

  对接北京、上海三所医院,建立协作机制,学习管理、文化等治医理念“真经”,学技术“真经”,提高办医质量和水平,力争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记者 刘丰 实习生 周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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