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的“南平解法”
2016年7月,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党支部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并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接受表彰。成立6年多来,南平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理中心站在医患纠纷的最前线,创新调解机制,书写“案结事了人和”的传奇。
2009年前后,全国医患纠纷时有发生,南平市在全省率先创立了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开创了医患纠纷的“南平解法”——由第三方独立调解医患纠纷,为医患双方提供免费咨询、免费受理、免费调解。
调处中心把目标定位在“案结事了人和”上,创造性地设立一系列做法——设立“分清责任原则”“过错赔偿原则”“依法赔付原则”“公平赔偿原则”;通过“点调制”“助调制”增强调解的公信力;实行回避制度;设立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困难患方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并创造性地建立了“医患纠纷理赔专项基金和应急资金”制度,确保了医患纠纷当天调结、立即支付赔款,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各地调结后赔付不及时的执行难题。其中,有23项在全国都属创新,全国15个省级、60多个市级医患纠纷调解组织慕名前来学习取经。
身处调解一线,调处中心打造了一支精通业务、无私奉献、公正廉洁的队伍。“有时遇到患方持刀威胁和被误打、误告的情况,有时面临着在病房接触传染病人,有时需要在殡仪馆尸检现场陪同患方家属做化解工作……这些极端的情况带来的是生理和心理上的双重压力。但我们只能凭着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尽全力化解复杂的矛盾。”调处中心主任龚选民说,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就不能满足于一个纠纷案件的化解,还要注重做好化解后双方的回访工作;调解成功后,还要进驻医院,分析研判案例,探讨平安医院建设工作;平时更要走村入户,回访慰问患方及家属,宣传调处政策,让群众知道如何表达利益诉求。
2016年,龚选民被选为“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医疗纠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带着医患纠纷的“南平解法”走上了第22届世界医学法学大会、第四届两岸四地卫生法学与生命伦理论坛、第一届中欧卫生法国际研讨会、韩国国家医疗纠纷调解仲裁院……(福建日报1月16日第03版 记者 陈旻 通讯员 沈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