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师多点执业放宽门槛 医师只需知情报备即可

12.02.2015  09:39

    1月底,省卫计委在官方网站公布了《福建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同时还发布了《医师多点执业问卷调查》。截至昨日,已有近百名医生填写了问卷。

    其实去年8月,我省卫生部门就曾发布过多点执业(2014年版)的征求意见稿。而去年11月,国家卫计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此次,我省再度就《福建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前后有何变化,让医生如此关注?新政策实施又会给患者看病带来什么新气象?

    政策变化

    无需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书面同意

    2012年,我省出台了《福建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2年9月至2013年11月,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等5个设区市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但来自省卫计委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省申请多点执业的医生不超过100人。

    此前的我省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条件之一是“取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书面同意”。业内人士认为,多年来多点执业“雷声大,雨点小”,就是因为这个执业障碍突破不了。不过,此次意见稿在申请多点执业的条件中就删除了这一条,拟多点执业医师向第一执业地点知情报备即可。同时,意见稿中明确提出:“第一执业地地点医疗机构应当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并完善内部管理。”同时,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根据实际合理规定医师岗位职责,完善考核、奖励、处分、竞聘上岗等的具体管理办法,但不得因医师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

    另外,意见稿中还取消了过去“医师执业地点总数不得超过3个”的执业地点数的限制。我省的医生认为,这也是一个很大的突破。

    到基层多点执业有多项配套制度

    此次,意见稿中对“执业医师拟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等级”进行了明确:应当低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或与其相当。同时,鼓励支持执业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对此,省政协委员、省二人民医院中医内科主任医师张喜奎教授从医30多年。他指出,这一个改变,对于实现“多点执业”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带动基层医务人员医疗水平发展,真正缩小城乡医疗资源差距,跨出了很有意义的一步。

    目前大医院的医生到基层工作,多属于指派性的任务,同时没有薪酬,这样很难刺激医生的积极性。而此次的意见稿中,对多点执业医师的“人事劳动关系”、“薪酬管理”、“医疗执业保险”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同时,意见稿中还明确“执业医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时间,按实际天数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可视同晋升高级职称前的基层服务时间”这一完善配套制度。各地各有关单位还可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的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和定期考核等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配套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