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 福建年底开始试运行

28.12.2016  15:05

  闽南网12月28日讯 近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对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进行部署,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进入落实阶段。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2017年上半年,实现所有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2017年年底前,实现所有统筹区全面对接,支持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住院费用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

  海都记者昨日从省医保中心了解到,目前,我省正在进行系统测试,年底实现大部分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开始上线试运行。

  省医保中心相关人士介绍,依据相关通知,现在所说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理论上主要针对4类人员,分别为:(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 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 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四)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上述人士说,此前异地就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等到治疗结束后,由本人或其代理人拿着一堆票据到医保中心进行报销。实现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后,市民不需要自己垫付医疗费(自费除外),也不需要抱着一大堆发票报销。

  例如,福州市民张阿伯已 退休多年,因儿子在外地工作,他跟着儿子常年在浙江居住。可是每次到医院就医后,都得先垫付一大笔现金,然后再回到福州报销。实现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后,张阿伯带着社保卡,就可在浙江当地定点医院里直接拿着社会保障卡就医。看病时,该报销的比例直接从卡中结算,个人只要把自付资金存到卡上就可以了。 (海都记者 刘世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