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父亲的医保卡给母亲买药 母女俩竟然判刑 到底是怎么回事?

20.12.2015  16:37

  医保卡是大多数中国人会用到的东西,最近发生一起母女冒用医保获刑的事件让人大跌眼镜。浙江诸暨市一对母女冒用医保获刑,分别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此外还被罚款20000多元,可谓得不偿失。在此也提醒各位读者,要以母女冒用医保获刑为戒,切莫贪小便宜,为了省点钱而去触犯法律。

母女冒用医保获刑 犯诈骗罪分别缓刑5个月

  75岁的邹某邹某患高血压已有30多年,平日里要吃不少药。因邹某只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费报销比例较少,而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能报销不少医药费。为省钱,邹某便让自己52岁的小女儿周某,拿着老周的社保卡去配药。从2011年2月至今年7月,周某用她父亲的社保卡,为母亲配药34次,报销药费11376.64元。

  老周因长期卧病在床,生活无法自理,虽意识清醒,但已无法说话,故他对妻子女儿使用自己社保卡的事全然不知。

  案发后,邹某和女儿退缴赃款11376.64元,并被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以罚款22753.28元。母女俩因涉嫌犯诈骗罪,于今年8月被诸暨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前天,诸暨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邹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周某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悉,参保人凭卡就医购药和结算医疗费用时,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服务人员应认真核验,发现伪造或冒用挂失卡的应立即扣留,并通知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不得拒收卡资金,不得为持卡人员兑换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