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不是“唐僧肉” 泉港多人因“套药”获刑

11.08.2014  12:58

  医保卡也能“生钱”?这看似天方夜谭的事情,从2007年起,开始在泉港真实上演。

  去年3月份,随着陈某平被司法机关带走调查,医保卡“生钱”犯罪露出冰山一角。

  陈某平当时身兼泉港区南埔中心卫生院出纳、医保领导小组成员、医保专职人员三职。他的落网,在泉港医疗界引发震动。除南埔中心卫生院,还有三家医院也卷入医保卡“生钱”窝案中,10人因此被判刑,其中8人是医生、护士或药师,另外两人是一单位退休职工和一名小学老教师。

  他们是如何作案的?本期《封面纵深》详尽还原案件真相:为钻医保卡报销的空子,他们通过伪造特殊门诊病历,将药品套出来,尔后卖掉牟利,导致国家医保基金流失了约88万元。

  “这是目前为止,泉州市破获的第一起利用特殊门诊方式,从医保卡套取药品牟利的案件。”检方为此给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建议加强医保管理,杜绝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案情篇

  刷卡套药牵出4医院8职工

  去年3月份起,泉港4家医院8名职工陆续接受泉港区检察院的调查,引发当地医疗界震动。日前,该案有了终审结果,泉港南埔中心卫生院陈某平等10人被法院判刑。

  南埔中心卫生院

  ●陈某平:出纳、医保领导小组成员兼医保专职人员

  ●庄某波:医生

  ●陈某霞:护士

  峰尾镇卫生院

  ●叶某翔:药士兼药房组长

  泉港区妇幼保健院

  ●林某伟:医生

  后龙镇卫生院

  ●许某安:医生兼医保专职人员

  ●林某平:医生

  ●林某鹏:药士

  判决

  10人犯贪污罪 8人系医院职工

  这次被判刑的10人,他们分别是南埔中心卫生院的陈某平、庄某波、陈某霞;后龙镇卫生院的许某安、林某平、林某鹏;峰尾镇卫生院的叶某翔;泉港区妇幼保健院林某伟。另外两人是某单位退休职工连某珍、老教师柳某义。林某伟系南埔中心卫生院的职工,被借调到泉港区妇幼保健院。

  泉港法院一审认为,陈某平等10人均构成贪污罪,遂一审判陈某平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许某安、林某平、林某鹏等3人均获刑8年;叶某翔有期徒刑5年;庄某波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连某珍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林某伟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陈某霞和柳某义均是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部分被告人不服判决,上诉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月30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生意

  有人利用医保卡 获利上万元

  他们为何会被判刑?这得从医保卡“生钱”说起。

  今年70岁的连某珍是某单位的退休职工,2007年她把丈夫庄某兴的医保卡交给了庄某波,从此,她有了一段长达4年的意外之财。

  庄某波是南埔镇中心卫生院的医生。对事情的缘起,庄某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是这样解释的,“连某珍和我奶奶认识,她说丈夫庄某兴眼睛有问题,要到医院治疗,于是找到我奶奶,让给关照下。我就介绍她和陈某平认识。”于是,陈某平拿到了庄某兴的医保卡。

  陈某平是庄某波的同事,年长2岁,对于庄某波“请求关照”的话,他做了。但庄某波在接受采访时说,他根本不知道陈某平是如何操作的。

  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从2007年3月1日到2011年12月17日间,庄某波拿到了陈某平给的5500元,而连某珍则拿了11500元好处。简而言之,连某珍把丈夫的医保卡,通过庄某波交给陈某平,自己四年多的时间净赚了1万多元。“事实上,陈某平只给我4000多元,当时我也没问钱的来源。”庄某波说,现在自己想想真是太傻了。

  靠医保卡赚钱的,并非只有连某珍、庄某波二人。

  林某伟也是其中一人。2009年,林某伟把母亲庄某珠的医保卡交给了陈某平。该医保卡放在陈某平处几年,前年5月份左右,他才拿回该卡。三年多的时间,陈某平给了他1.2万元。

  与陈某平同单位的护士陈某霞,也利用父亲的医保卡,赚了8000元。

  柳某义是名小学老师,2009年6月份,他把自己的医保卡交给了陈某平,直到去年3月7日陈某平案发,四年的时间,陈某平给了他8000元的好处。

  手段

  身兼三职 医院内鬼刷卡套药品

  “通过医保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没有医生的内部操控,根本不可能。”说起这个案件,泉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一语道破天机。

  事实也是如此。陈某平等人利用工作便利,办理虚假门诊特殊病种后,开具门诊特殊病种处方套取药品并贩卖获利。按照相关规定,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心功能衰竭等属于特殊门诊病种。患有这类疾病的人员,凭着医保卡看病时,可以享受到一些优惠政策,所产生的费用一部分由医保中心和医院直接结算。

  陈某平等人就是钻了这样的空子。

  2005年8月份起,陈某平身兼南埔中心卫生院出纳、医保领导小组成员、医保专职人员等三个职务,负责规范医保参保人员在该院的特殊门诊诊疗项目和用药情况,以及负责监督和规范该院医生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医保诊疗活动、医保开药等是否符合规范。

  职务的便利,让陈某平伸出了黑手,他从2007年3月1日起,从亲朋好友处拿到多人的医保卡,利用关系办理虚假门诊特殊病种后,让他的同事帮忙开具门诊特殊病种处方套取药品并贩卖获利,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计19.6万余元。

  据悉,陈某平等人刚开始会在正常范围内开药套取医保基金,后来为了获取更多非法利益,就尽可能开大处方药,最多时一张医保卡一天所套取处方药价值达6000多元。

  作假

  一人“被患上” 三种疾病

  不仅如此,陈某平还与其他医院的职工勾结。“他们搞得有些过分,其中一个人就有三种特殊门诊范围内的病。”泉港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介绍。

  被弄虚作假、有三种特殊门诊范围内疾病的是庄某珠。许某安等人也参与到陈某平的犯罪中。

  2008年起,许某安担任后龙镇卫生院医生兼医保专职人,林某平退休后又被该院返聘,林某鹏是该院的药士。2009年1月19日至2013年2月27日,许某安、林某平、林某鹏分别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与陈某平合谋,由陈某平利用关系办理庄某珠等人的虚假门诊特殊病种,许某安、林某平负责虚开处方,林某鹏负责换取药品,并将药品交由陈某平贩卖获利,后陈某平分别按照许某安、林某平、林某鹏各自所套取药品总额的10%、10%、5%分赃给他们。他们4人共骗取国家医保基金计47.4万余元,其中包括庄某珠9.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