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2015年依法工作情况及2016年工作计划

24.02.2016  09:56

        一年来,我区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解放思想,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区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情况及2016年工作安排,函告如下:

一、2015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2015年,区政府严格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围绕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建设目标,大力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切实增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着力强化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建设法治翔安,总结形成“136”工作思路(即依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围绕服务翔安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一条主线;依法行政工作要始终依托区法制办、区法律顾问团、基层法制联络员三大平台;依法行政工作要始终坚持以法治理念为统领、以科学制度为支撑、以规范程序为核心、以基础建设为重点、以能力提升为根本、以监督落实为保障六项举措),为实现产业发展、新城建设和人民生活“三个新跨越”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以强化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切实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的责任,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的,区直各部门、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调度、协调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并根据人事变动适时调整。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各级行政机关”)均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日常工作中,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责任。区政府明确区政府法制办着力做好全区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负责组织宣传、学习培训等工作,具体承办重大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论证、依法行政监督考核、行政执法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政府法制工作联络员,加强行政执法培训,逐步提升全区各部门的法制工作水平。目前,全区形成了推进依法行政“一盘棋”、部门协作“一股劲”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是整体部署,强力推进各项工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法治翔安”建设的四年规划(2013年—2016年)》,具体规划拟定了21项具体的法治项目,使法治翔安创建工作更具针对性与操作性。区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共研究了翔安区行政机关责任清单等5个议题。 (二)以程序建设为重点,全面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为增强全区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适应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的新形势,提高行政机关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测试制度等四大制度。以依法行政和新行政诉讼法为主题,邀请市党校杨立茂教授和省高院行政庭副庭长王江凌举办两期翔安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讲堂,并邀请市法制局领导在区政府常务会做《新行政诉讼法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的专题讲座。同时在翔安区法制考场专题安排了一场行政诉讼法的法律考试,有力推动新行政诉讼法在全区的贯彻学习。 二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翔安区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翔安区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翔安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翔安区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翔安区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翔安区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翔安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和《翔安区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八项制度。同时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全区17个部门分别选取一项已实施一年以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后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团制度,助力法治翔安建设。积极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采取措施,积极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法律“智囊团”作用。根据区长分工和法律顾问特长,指派专业法律顾问担任区政府领导的日常法律顾问。针对新区开发建设的法律需要,在政府法律顾问团内部组建重大项目专业法律服务小组,延伸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容,为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及其四个办事机构、六个指挥部、一个管委会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一年来,政府法律顾问团12名专业律师全方位、高质量地参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论证、重要合同审核、政府涉法涉诉法律事务22起,出具法律意见书30多份,参与会议40多场,紧密结合区情热点、难点问题,刊发了22期《区领导决策参考》,为控制政府法律风险,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以卷宗评查为重点,全面深化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配套规则制度,凸显规范。一是完善方案制度。为进一步指导区直各部门配套做好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工作,区政府印发了《翔安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工作指导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制度建设、工作步骤、责任要求等六大方面引导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区直各部门要继续坚持实施说明理由制度、案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等,进一步健全本部门行政强制工作的各项配套制度。二是是配套文书规范。制定《翔安区行政处罚参考文书格式》及《翔安区行政执法案件程序规范(试行)》,从立案、调查、审查、听证、决定、执行等方面,对包括行政处罚在内的具体行政行为作了格式化的程序规范。 二是强化卷宗评查,凸显落实。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两法衔接”工作,厦门市翔安区政府法制办与区检察院联合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从部门报送的案件目录抽查了17个部门36件卷宗,确保行政执法检查全方面覆盖。为切实提高部门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水平,区政府还召开全区行政执法培训会,对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绩效评估管理依法行政评估标准》逐条讲解。 三是建立健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为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省市工作部署,区政府与区检察院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通过加强案件双向咨询和业务交流,共同提高执法水平。目前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和全区18家区直行政执法机关均已接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处罚案件全网录入。 (四)以清理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认真落实前置审查制度。贯彻落实《翔安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及《翔安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规则》,2015年共接受各级行政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6件,审查重大合同38份,按照“五审查”原则,从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及规范性等方面对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细致审查,提出切实可行的修改意见35余条,充分保障了区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二是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截至12月10日,区政府共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0件,报备率、合法率均达100%。 (五)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二是畅通途径。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提供法律咨询等途径,促进群众进一步了解、接受行政复议。公开行政复议机关的办公地址、电话等信息,为来访群众提供《复议须知》、《申请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等各类便民手册,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加强与信访机构的有效衔接,引导符合行政复议条件的信访案件进入行政复议法定渠道依法解决。三是加强学习。组织法制办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厦门市行政复议工作规程》等法律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能力。2015年共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决定维持的3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2件,其中一审15件,二审7件,尚有9件未审结。 二、  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我区的依法行政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依法行政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体安排如下: (一)完善机制建设,提升工作水平。一是实施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开展依法行政专项绩效;二是健全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完善向人大常委会定期汇报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三是完善行政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二)注重调查研究,服务科学发展。一是深入调研,结合“村改居”集体资产改制、统筹城乡发展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前期调研,切实注重文件制定的适度超前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开展“开门立法”活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在《翔安快讯》和区政府门户网上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民意;三是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出现的征地拆迁、信访处置、突发事件、企业责任等热点问题,编写《区领导决策参考》,从法律层面提供相应破解思路与建议。 (三)强化责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法定监督与自身监督,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修改汇编;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建设和执法文书的规范化管理,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三是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工作,修改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备案、清理制度,对各镇(街)、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审查,逐步建立健全登记、审查、公布、通报等工作制度。 (四)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高化解矛盾争议水平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按程序办案、协调在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严格履行办案调查、取证、听证和决定等程序,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办理复议案件,增强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和专业性,提高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率,维护行政复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继续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入研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配套制度,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 (五)夯实组织机构,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翔安区法制联络员工作暂行办法》全面加强对法制联络员的业务指导,使法制联络员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创新政府法制工作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突出抓好对政府决策机制、管理体制、信息公开等方面的改革创新;三是开展政府法制研究工作,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重点做好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和影响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因素应解决的主要问题等方面的调查研究。 总之,依法行政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是涉及政府工作方方面面的一项宏伟系统工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时不我待,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及《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努力开创依法行政新局面,为翔安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法制环境。 (厦门市翔安区政府法制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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