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积极探索在村居设立司法工作室
编者按:1月15日,厅党委书记、厅长陈勇对《福建省司法厅简报专报件》第1期中《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延伸和拓展—南平市建阳区积极探索在村居设立司法工作室的调查与思考》一文作出批示:“沈海生、柳海岩两位同志‘调查与思考’很具现实意义和价值。建阳区大胆创新,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稳定,将司法行政工作有效延伸、拓展到村居,我们要好好总结、推广,纳入今年工作要求。请建春副厅长、杨波同志研究落实”。现将该文刊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效延伸和拓展
——建阳区积极探索在村居设立司法工作室的调查与思考
村居是我国最基层的社会组织,是离群众最近的前沿阵地。如何把司法行政资源延伸到底、惠及百姓,从2012年底,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试点在部分村居设立“司法工作室”,开始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实践。截至2015年底,建阳区已经设立村居司法工作室43个,占村居总数近两成。司法工作室所在村居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726件,成功率达99%以上;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18场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服务1864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近万份;累计协助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196人,司法工作室人员定期走访873人次,安置率与帮教率均达100%,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有效维护了所在村居的安全稳定。
一、建阳区村居“司法工作室”的衍生与发展
建阳区村居总数为217个,其中,村委会194个,社区居委会23个。2012年12月,建阳区司法局选择在由司法局干部担任下派书记的麻沙镇新溪村成立了福建省首家司法工作室,初衷是为了加强对该村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随着司法工作室有效地调解了几起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并随时帮助群众解答法律咨询、释疑解惑,司法工作室在群众中的信任度和依存度越来越高。建阳区司法局敏锐认识到,在村居设立司法工作室,是新形势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要求,是有效拓展和延伸司法行政资源的现实需要。
(一)高起点建设,让法律服务离群众更近点。建阳区按照“分批建设、整体推进、建管并用、发挥作用”的原则,先期在童游、潭城街道和麻沙、莒口、黄坑、将口等几个司法行政工作基础比较扎实的乡镇先行一步。司法工作室以村居调委会为依托,由区司法局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相关工作并检查验收;各司法所为实施单位,落实建设场地和人员;村(居)委会与司法所共同承担司法工作室监管职责。
区司法局按照“四个一”的建设标准,即:一间独立的办公室;一套规章制度;一张工作流程图;一套考评保障机制。每个工作室投入资金一万元左右,配备桌椅、沙发、橱柜、等办公设备。在选址上,将司法工作室设立点与“美丽乡村”、生态农村、民主法治村建设接轨。如将口镇把司法工作室设立在武夷新区建设规划核心区的芹口村,及时有效做好征迁地村民支持新区建设的工作,及时调处因拆迁征地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高标准规范,让法律服务标准更高点。建阳区司法工作室起步就踩到高位上。
一是抓能力提升。2013年以来,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现场调解观摩等方式,累计培训基层调解员2183人次。同时,邀请派出所、法院工作人员到基层调委会指导,通过以案释法、巡回法庭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
二是抓规范建设。对工作室机构设置、工作运行、制度保障等进行规范,基本实现形象标识、服务规范、工作流程、资源配置和格式文书的“五统一”。明确工作职责,搭建以矛盾纠纷早期预警调处、社区便民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跟踪考察“三位一体”工作平台。采取“一体多元”工作模式,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依法治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代办公证服务等职能融入到司法工作室内。建立日常值班、定期接待、公示公开、分析反馈、工作登记等制度,及时研究、掌握村居矛盾纠纷、不安定因素和法律服务需求的特点和动向。
三是抓日常绩效考核。区司法局制定《建阳区司法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对司法工作室的组织队伍、基础设施、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绩效考核、补贴办法等进行了细致规定,将司法工作室及村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司法所量化责任考评范畴,结合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年度总评,以实地督查、调查走访、座谈对话等形式,促进司法工作室均衡发展。
(三)高效率服务,让法律服务时效更快点。建阳区把“司法工作室”定位在“法律服务好窗口,群众诉求好帮手”上。
一是服务群众“零距离”。从矛盾纠纷受理到调处,司法工作室让村民(居民)间的矛盾纠纷不出村(社区)就能得到解决;工作人员把小事当做大事来做,努力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部分弱势群体人员由于经济、身体的原因不方便到区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时,司法工作室会及时联系司法所,直接上门,同当事人见面,现场办理法律援助初审手续。据统计,3年来,司法工作室工作人员直接上门办理法律援助初审手续26人次。
二是法制宣传“零死角”。童游街道静园社区司法工作室与“法律诊所”、“袁曼华调解室”三室合一,除每年积极配合司法所开展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外,还邀请政法部门以及工商、交通等部门来到社区给居民讲课,率领志愿者一同走上街头为居民普法,利用“三室合一”的独特优势为居民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成功打造出了全区第二个“法制示范小区”。据统计,3年来,全区司法工作室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18场次,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服务1864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近万份。
三是重点管控“零障碍”。司法工作室安排专人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重点管控对象实施个案登记和动态管理,努力做到及时衔接,一个不丢;缜密排查,一个不漏;稳妥安置,一个不放;全面帮教,一个不弃。有效实现了安置帮教率100%,矫正监控率100%,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发生。
二、建立司法工作室的现实意义及启示
在村居建立司法工作室,是运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指导实践的一次有益探索,是建阳区司法行政机关坚持重心下移,始终把“为民服务”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司法行政职能向乡村、社区延伸的生动实践。经过3年的探索实践,司法工作室在基层备受群众欢迎,它对有效发挥工作职能,不断延伸和拓展司法行政工作触角有着极其深刻的意义和启示。
(一)司法工作室是将“枫桥经验”有机融入司法行政工作之中的创新之举。五十多年前,毛泽东同志批示肯定的“枫桥经验”,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就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执业为民。从建阳区情况看,全区217个村居,而乡镇街道司法所才13个,以司法所人员的数量难以及时有效处置发生在基层的矛盾纠纷。为解决好“神经末梢”的问题,建阳区主动延伸和拓展司法行政工作资源,主动深入到矛盾纠纷问题多、工作难度大的地方开展排查和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防患于未然。
2015年1月8日,麻沙镇新溪村司法工作室受理了本村因2008年武邵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临时征用新溪村一组农田21.6亩,发放补偿款49.8万元而引发的补偿款分配纠纷。新溪司法工作室负责人、村调解主任刘成钢积极查问了解未能及时分配补偿款的原因。原来,高速公路建设结束后,被征地承包户的安置问题没有解决,因此造成了赔偿款没有及时发放。经司法工作室协调,该事件得到妥善解决。
回龙乡均中村村民陈某和李某两家田连田,经常因灌溉用水而闹矛盾。2014年5月,李某将自家农田的出水口堵住,导致毗邻的陈某家本来就缺水灌溉的稻田断水,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屡次发生肢体冲突。司法工作室负责人张兴怒及时将情况向司法所汇报,并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一道,向两家细致讲解了法律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使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达成了共同合理用水协议。
面对农村(社区)传统思想重,普法工作难的情况,建阳区司法局还选派了一批具有较高威信的农村(社区)干部骨干担任司法工作室义务调解员,利用他们丰富的调解经验为群众排忧解难。建阳区司法局局长全祖梁介绍说:“以前村民有了矛盾纠纷,轻则常会口角打架,重则可能发生刑事案件,在外面打工的人要讨薪也常会选择堵着政府的门上访。现在有了司法工作室,可以为基层群众及时调解并提供法律援助,逐步改变了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3年来,司法工作室所在村居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726件,成功率达99%以上。
(二)司法工作室搭建了便民服务新平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再局限在公共文化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范围,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建阳区把司法行政工作延伸到基层,搭建便民服务新平台,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贴心的法律服务。
漳墩镇桔坑村是革命老区,2014年4月,村民刘某某因买到劣质菌种而造成食用菌种植大面积损失,当老刘不知道如何“打官司”时,村司法工作室帮助他申请了法律援助,法援律师帮助老刘打赢了官司,获得4万多元的赔偿。3年来,司法工作室为所在地群众在征地补偿、人身伤害、交通事故、损农坑农、医疗事故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中提供法律服务93件,涉及当事人314人,挽回损失62.2万元。
(三)司法工作室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鼓励和引导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农村居民共享优质法律服务,这是建阳区建立司法工作室的目标所在。司法工作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舆情信息员、特殊人群管理员“四员一责”职能,将司法所的各项职能“复制”到社区、村居,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窗口前移、力量下沉,打通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农村、社区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由于司法工作室工作人员了解村情、熟知风土、说的是“家常话”,讲的是“大众理”,群众易于理解、愿意接受。
书坊乡饶坝村是一个以林业、烟业、吊瓜为主导产业的村,村民因林权、山地权产生矛盾较多。2014年,村民吴某新与吴某福、刘某发、吴某明因毛竹山、杉木山的界线产生争议,多次发生纠纷。为及时化解矛盾,该村司法工作室开展了多次调解,并到现场实地勘察,明确了双方山林界线,双方也就被砍杉木的补偿达成了协议,纠纷得到了平息。村司法工作室趁热打铁,积极与上级部门共同开展林业法规、林木种植、吊瓜种植等相关培训,2015年,该村还被评为南平市级“美丽乡村”。
(四)司法工作室让一批“金牌调解员”脱颖而出。据建阳区司法局局长全祖梁介绍:“在农村,遇到矛盾纠纷,群众不仅认理,也认人。往往会选择为人厚道、说话在理、大家公认的人来调解。”这也就是建阳区建立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的原因所在。2014年9月,南平市首个以专职调解员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室——“李玉双调解工作室”在黄坑镇九峰村挂牌成立。现年62岁的李玉双原是黄坑镇九峰村的村支委、专职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7年多,参与调处各类民事纠纷事件近400余起,重大疑难纠纷5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2起,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99%以上。童游街道静园社区党支部书记袁曼华,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自“袁曼华调解室”建立后,大量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居民与物业的矛盾纠纷都在此得到沟通解决。在袁曼华的影响带动下,很多社区志愿者都积极参与到司法工作室的各项工作中,引导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建阳区司法局在村居司法工作室的实践中,注重品牌效应,把那些在群众中口碑好、公信度强、群众认可的调解员的“名号”亮出,先后建立了“袁曼华调解室”、“李玉双调解室”等12个以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这些调解员利用人脉好,情况熟、威望高、调解专业能力强的优势,将许多复杂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工作室的建议
建阳区在建立司法工作室、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程中,有成绩、有经验,也有一些亟待改进和提高的方面。如:基于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观认识局限和客观条件制约等因素,各地开展工作的力度、进度有明显差异;对司法工作室的制度设计落后于现实需要;面对日益发展的新形势,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的手段和能力依然欠缺等。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加大对“司法工作室”的总结提炼和指导。建阳区自2012年底就着手建立司法工作室,但是发展进度仍显缓慢,站位也不够高。建议省司法厅组织相关部门走下去总结经验,指导基层把握政策、提升理论、丰富内涵、充实内容、完善制度,把建阳司法工作室的做法上升为全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基层群众的“经验”。
(二)建议加强对各地司法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司法工作室是司法行政机关延伸工作触角、为民便民服务的一个重要窗口,从某种意义来说是司法行政机关的门面。建阳区在探索建立司法工作室工作中,有提出一整套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但由于受村居条件的限制,工作室建设标准不一、良莠不齐。建议省司法厅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全省司法工作室拿出一个统一的“建设标准”,提出规范化建设的目标要求,纳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范畴。
(三)建议将司法工作室的建设纳入司法行政“十三五” 发展规划。建阳区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将推进全区217个村居全面建成司法工作室。据了解,福建省各地也不同程度在抓司法工作室建设。为此建议司法厅党委在谋划2016年工作和司法行政“十三五规划”时,也能将这项工作列入其中,以推动福建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开展。(厅法制宣传处:沈海生、柳海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