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百余家餐饮经营者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

01.12.2015  08:22

  福州新闻网12月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张莉)“看,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食品原料从之前的2000元起罚提升至5万元起罚,我们举报食品问题还能得奖励。”昨日下午,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在东二环泰禾广场开展“尚德守法,多元共治”主题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广场LED显示屏上滚动播出的食品安全宣传短片,以及现场的宣传展板内容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观看,大家对新《食品安全法》纷纷叫好。

  据了解,晋安区市场监管局将市场业主责任制引入东二环泰禾广场,引导商场管理方担负起市场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指导其制定发布商圈餐饮服务的相关规范标准,在明确衡量标尺的基础上,为餐饮企业建立诚信档案,不诚信企业将被拉入“黑名单”。活动现场,已入驻泰禾商圈的100多家餐饮经营者共同发出倡议,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承诺不使用“地沟油”、不滥用食品添加剂,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又讯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订餐前应查看供餐单位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避免订购高风险食品,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发现问题及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