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重抓“三强调”

07.05.2015  10:50
     一是强调警钟长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要求,深刻吸取该区历年来的煤矿事故教训,严格要求煤矿企业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并督促煤矿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分析会制度,努力将隐患在源头上分析、预防、整改到位。
      二是强调真抓实干,严格监管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年度、月度监管计划,注重采用“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管,并严格按照《福建煤监局关于做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大综合、大执法”工作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3〕26号)中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执法手册》规范要求,对煤矿内业、地面、井下所有工作面实行“全覆盖”检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三是强调改进作风,持续抓好廉政勤政。加强全区煤矿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做到早服务、勤服务、优服务,重点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矿井延期换证等指导服务工作。(永定区煤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