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部署开展2016年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

03.05.2016  13:15

  日前,省工商局下发《关于2016年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基础,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加大打击力度,加强监控预警,通过建立完善打击传销的监督管理机制、考评认定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达到创建单位辖区内禁止传销知识普及化、查禁传销工作制度化和经整治打击无传销组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活动的目标。各设区市要在巩固前两年创建成果的基础上,今年对本辖区内仍未创建的单位,90%要纳入创建范围,确保全省完成80%的县级以上城市无传销的创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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