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民宗局多措并举创建文明单位

29.03.2016  19:09

筑机制。在文明单位的创建工作中,把创建活动分为调查动员、夯实基础、整改提高等阶段,制定工作要点,将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到人,严格执行“目标管事,制度管人,规章理事”制度,从而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提档升级。

提素质。着力干部队伍素质的不断提高,提倡“三个强化”(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强化工作思路创新、强化实践锻炼),增强“三个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勤政廉政意识)。

多形式。及时落实综治(平安)、安全、消防的各项工作,逐层分解落实到五大宗教团体和道教江口办事处;宗教工作纳入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开展帮困助学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民族文化活动。少数民族地区先后成立了多支富有地方特色的车鼓队、十音八乐队、回民女子战鼓队等,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此外,一批回、畲少数民族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如显应村回族的郭氏祠堂、萩芦镇洪里村的“雷氏道法”。

重实效。通过文明创建活动,机关作风明显转变,干部职工办事效率、服务水平、工作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安全饮水、扶贫搬迁建设、特色民居改造等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工程发挥了效益,民族宗教事业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 2015年区民宗局被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第八届福建省少数民族运动会期间,双福村回民女子战鼓队获得了表演赛第三名,展现了涵江区少数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精神面貌。大洋乡坝头民族村党支部书记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树立了民族宗教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