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屿区民宗局做好少数民族成份变更 审批承接工作

11.12.2015  09:36

秀屿区民宗局在工作中坚持做到“两坚持、三不准、四细查”,“两坚持”:即坚持对来办理少数民族成份更改的少数民族群众笑脸相迎;坚持按制度、按程序、按法律办事。“三不准”:即不准弄虚作假,出具不真实材料证明;不准玩忽职守,违规将考生汉族成份变更为少数民族成份;不准滥用职权,对审核不过关的申请人给予办理;“四细查”:即细查少数民族群众的书面申请书;父母民族成份有效证件(户口薄、身份证);拟变更民族成份本人与其父或其母的关系证明(村委会开具);拟变更人与其父母的户口簿不在一起的,应提交出生证或父母结婚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