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区检察院多措并举维护台商台胞权益

04.06.2015  01:11

 

在这里投资兴业,我放心!

——福州马尾检察院多措并举维护台商台胞权益  

 

福建检察网6月3日讯(马检综)  近年来,福州马尾区检察院立足福建自贸区特点,着眼服务海西建设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正确处理“打击、保护、服务”关系,积极维护台商台胞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在这里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转变执法理念、适应海西经济发展新要求   该区作为台商投资重要集中地、对台产业合作重要基地、两岸双向交流重要窗口、客货往来重要通道,这次又是福建省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的核心区域,做好服务台商台胞这篇文章意义重大。为此,该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走访台企、服务台商台胞列入检察工作思路调研,力求每年解决一个新课题;同时创新执法方式,主动同台商沟通交流,始终坚持“亲商、安商、护商”的服务意识和执法理念,从帮助台商解决实际问题出发,把法律规定要求落到具体工作中。   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保护台商台胞合法权益  

办理涉台案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坚持专人办理,分管领导关注、把关,增强了执法效果。如鲜某、邹某等14人系列盗窃案侵害了区某台资企业利益,该院高度重视,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分管批捕和分管起诉的两位副检察长都亲自阅卷,亲自参与案件的预审,部门负责人主办,利用周末和晚上加班审查案卷材料的超常规工作,加快了办案进度,在公安机关报捕当天就予以批捕,起诉时限按规定也缩短了一半,还为台企追回了损失。良好的办案效果在该区台商台企中引起了积极的反响,称检察机关是台胞的“保护神”,在这里投资兴业就是放心。

突出服务成效,做到专窗接待,领导靠前。制定了《马尾区检察院文明接待“十要求”》,突出把热情接待台商、台胞作为争创“全国文明接待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启“绿色通道”,规定台商、台胞来院反映问题,寻求法律援助,院领导要当即接待,不受“预约接待”的限制;并强调保密纪律,对违纪者严肃处理。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或办理的事项,严格办理时限,实行领导全程跟踪、以及每周一汇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在控申窗口办事公开栏上体现办理进展情况,要求简单事项当天解决,一般事项不拖一周,复杂疑难问题提交院务会或检察长办公会研究解决。至今办结率达100%。对受理后不属我们管辖的,当即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为他们提供详尽的办理途径和方法,促成问题解决。如办理的君竹村一台胞反映,因多年未回家乡,这次回来投资兴业,发现房产被他人占了,该院控申部门受理后,院分管领导亲自接待、细心听取情况反映,根据问题性质先后走访了法院、房产、镇村等10个单位30多个人,查阅卷宗材料数10卷,最后确认并为该台胞追回房产。   主动联系沟通、不断改进服务水平   为了加强同涉台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台胞的司法诉求,遇有政策性、敏感性问题,坚持站在海西建设大局上思考谋划,有效提供司法服务。同时,把辖区内的台企作为服务重点,采取院领导带干警下企业征求意见,组成法制宣讲团、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增强台企人员的法治观念。几年来,通过征求的意见数十项并及时落实反馈,促进了服务台商台胞工作的成效;同时多次邀请他们到检察院座谈,听取意见建议,共同营造区域发展软环境。此外,还建立了检察服务联络室,落实目标责任。明确依托法律政策研究室开展工作,研究室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并聘请检察服务联络员,做到随时接受预约,建立联系电话,严格规定时限,落实“马上就办”,得到了台商台胞的广泛认可和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