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检察院“侦监通报”成为侦查监督新帮手

13.04.2015  01:42

福建检察网4月12日讯(陈彩云 成盛晟) 最近以来,泉州洛江区检察院创新侦查监督模式,依托与区公安分局建立的信息互通机制,整合各类信息,每月编辑《侦监情况通报》并向该区公安分局领导及法制部门寄送,常抓常督常提醒,促进该区司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

该院编发的《侦监情况通报》设置了“案件办理情况”、“法律监督情况”、“案件中存在问题”、“个案情况分析”和“工作改进及建议”五个版块。内容涉及该院月度刑事案件的受理、批捕和不批捕的案件数量和罪名分布情况,通报当月对公安机关发出的立案监督、纠正漏捕、纠正违法等情况,重点通报当月发现的公安机关在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类不规范问题,以实例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存在的不良后果,引起公安机关的警醒和重视,同时在通报中该院也针对发现的问题,对公安机关提出具体的改进侦查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公安机关规范开展侦查活动。

    《侦监情况通报》不仅为该区公安机关提供了案件数据参考同时也监督并引导了该区公安机关规范开展业务工作,受到区公安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区公安分局将该通报转发各个办案大队、各派出所,并将该通报列为公安办案部门业务学习必学内容,该院编发《侦监情况通报》的做法切实起到了检察监督和业务指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