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文体局开展游泳场所安全检查

22.07.2016  10:34

根据福州市体育局关于加强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群体科制定台江辖区内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方案,要求文化稽查大队配合,对所有开展经营活动的游泳场所开展拉网式检查。7月19日、20日两天,区文化稽查大队会同群体科对我区游泳场所逐一进行安全及卫生标准检查,通过检查,绝大部分游泳场所能够按照规定进行经营活动,但也有个别游泳场所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问题,检查中开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责令游泳场所三天内立即整改,同时对三家无证经营游泳场所开出责令停业通知书,责令立即停业,在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之前不得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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