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永定区必查:党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四项指标

13.08.2015  19:06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细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办法,要求必查党政“一把手”四项指标,通过杠杆促安全生产工作开展。

      该区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年度考评“指挥棒”作用,“一岗双责”工作在千分制目标管理考核中权重分占60分,明确24个乡镇(街道)和19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党政“一把手”四个指标的工作。一是强化责任。“一把手”担任安委会主任,否则扣4分并通报。二是开展检查。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长效管理机制》规定,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安全领导每月“安全集中检查日”带队开展1次以上安全检查,全年须达到12次,每人每少1次扣1分;开展检查无书面材料、无照片体现的,视为未开展。三是召开会议。党政“一把手”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政府其它具有安全工作职责的领导对各自分管领域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或检查。在会议上部署的,应有会议通知、记录、纪要等体现;检查的须有书面材料、检查记录或现场照片等体现。无部署或检查的,每少1人扣2分。四是履职述职。乡(镇)长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在规定时限前向区政府和区政府安委会进行半年和年度书面履职述职。未履职述职的扣4分;履职报告无乡(镇)长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本人签字的扣3分。(林矩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