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四项制度

25.04.2016  17:53
     厦门市同安区建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四项制度

  一是事故通报制度。发生事故,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场)通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结案以后,将事故调查报告情况及处理结果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二是事故联合调查制度。根据政府授权,由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检察院、监察局等单位派人监督。 

 三是事故现场分析制度。只要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都要组织事故调查组织成员并聘请专家在现场召开事故现场分析会,进一步查明事故真相,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

  四是事故约谈制度。事故发生前后,区安监局主要领导对发生事故单位的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主体责任。 (同安区安监局  姜雄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