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09.11.2017  01:46

  一是完善文字记录方式。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根据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种类、性质、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开展电子化试点工作。二是推行音像记录。用照相、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对调查取证、听证、行政强制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过程进行记录,对直接涉及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执法活动和执法现场进行全过程记录。三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对接平潭“智慧岛”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六合一”案管系统功能,充分实现系统对案源、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全程网上平台运行,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四是增强记录时效。依照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并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舆情应对、行政决策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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