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新罗区安监局出台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

29.08.2014  13:38
  

      龙岩新罗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规范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近日印发《龙岩市新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变作风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工作制度》。

      一是局机关各职能股室和执法大队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暗查抽查,原则上局矿山股、危化股、安监股、执法大队对各镇、街道的安全生产综合性暗查抽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暗查抽查前要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实施。二是暗查抽查至少要有两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携带执法证实施,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三是暗查抽查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一般性工作汇报、不用当地安监人员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 四是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对暗查抽查中发现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要按“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厉惩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新罗区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