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司法局:让法律服务真正扎根群众

21.12.2015  12:25

      福建长安网12月16日讯  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也不断增强,涉及法律问题越来越多,为了能及时给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城厢区司法局自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以来,转变服务方式,紧贴群众,拓展服务领域,延伸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律师专业特长,扎实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当好服务村(社区)的“四员”,让法律服务真正扎根群众。

    一是当好村(社区) 的法律顾问。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协助村(社区)起草、审核、修订有关合同,指导村(社区)自治组织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管理规定;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引导村(社区)依法管理,协助村(社区)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二是当好村(社区)的咨询员。全区120个活动点分别设立法律服务点,律师都能按照律师进村(社区)活动要求定期深入到服务点开展服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向群众解答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自开展活动以来,现场解答法律咨询450人(次)。       三是当好村(社区)的兼职调解员。在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活动中,对服务联系点村(社区)各矛盾纠纷的化解提供可行的法律意见,帮助和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各类矛盾纠纷。自开展活动以来,律师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1件。         四是当好村(社区)的法治宣传员。律师结合新农村建设的法律需求,通过定期举办法治讲座和“以案释法”等方式普及群众日常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特别是围绕当前重点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的法律知识、征地拆迁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宣讲,增强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自开展活动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开展各种法律咨询12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4场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20余场,在构建稳定、平安、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重大作用。(城厢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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